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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自治区级项目立项答辩的通知

-2024- 05/09 11:59

各学部、学院、书院:

根据我校《关于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安排,各书院已完成校级项目的立项评审工作,现将国家级、自治区级项目立项答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对象

1.2024年我校大创项目学生自主申报1199项,按书院评审成绩排名遴选出168项参与本次答辩。

2.书院评审合格、学生自荐申请参与推荐项目答辩51项,经资格审核并参照书院评审成绩排名,按比例遴选出27项参与本次答辩。

3.学生自主申报创业实践项目20项,按书院评审成绩遴选进入答辩16项;学生自主申报创业训练项目37项,按书院评审成绩遴选进入答辩21项;共37项创业类项目参与本次答辩。

以上进入本次答辩的项目将差额遴选出国家级、自治区级、校级项目,待答辩结果公示后将统一公布本年度各级别项目立项名单。

二、答辩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5月15日(周三)13:30

2.地点:贺兰山校区文荟楼(教室号详见分组名单)

三、答辩要求

1.本次立项答辩以PPT答辩方式进行,其中PPT汇报时间5分钟,专家提问3分钟,请各项目组注意合理安排时间。

2.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级、自治区级项目结题要求修改完善申报书,申报书及答辩PPT中需隐去导师相关信息,细化项目研究计划(实施周期为1或2年)、经费预算(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平均每项支持0.8万元,创业实践项目平均每项支持3万元;自治区级项目平均每项支持0.5万元)、预期成果(需符合管理办法中相应级别结题成果要求)等。

3.请各项目负责人于51317:00前将《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nxdxcxcyjy@163.com,邮件主题及文件名以“组别+答辩序号+项目主持人姓名命名(例:“第一组+1+张三”),电子版申报书中“导师意见”自行填写,“书院意见”不填写,注意请勿重复发送。答辩时评委将现场查阅各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各项目无需打印纸质申报书,未按要求提交电子版申报书或逾期未发送的后果自负。

4.答辩汇报开始时间为13:30,请各项目负责人提前十五分钟到达教室进行签到并拷贝PPT,逾期未签到视为弃权。各项目推荐一人进行汇报,评委提问时其他成员可以补充。

四、评委推荐

请各学部推荐参加本次立项答辩的评委,本学部所包含的学院各一名,要求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无指导项目参加本次答辩,于5月11日前填写评委信息统计表(附件2)发送至nxdxcxcyjy@163.com,各学院老师也可填写评委信息统计表自荐参加,要求同上。由创新创业学院根据分组筛选符合要求的评委并通知入选老师参与评审,评审结束后认定公共服务时长。

五、其他要求

请各书院通知进入本次答辩的各项目主持人加入以下微信群,以便及时接收相关通知,进群后修改昵称为“第X组+答辩序号+主持人姓名”,成员及导师无需加入。

附件:

1.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自治区级项目立项答辩分组 名单

2.评委信息统计表

3.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自治区级项目立项评审要点

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科技园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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