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5日,宁夏大学王志军老师在贺兰国际饭店为2016年全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支农、扶贫和水利服务项目)岗中培训班(第三期)参训学员作了题为“公职人员的基本素养和行为规范”的讲座。
本次讲座主要从公职人员的基本素养和行为规范两个方面进行阐述。首先,王志军老师从爱岗敬业、道德高尚、严守纪律、谨言慎行、业务精湛、善于团结六个方面介绍了作为一个合格的公职人员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爱岗敬业,首先我们要找准自身的工作定位,要知道为谁服务,要明白有权必有责,权责要对等,要懂得权利姓“公”不姓“私”;其次对工作要有一个清晰地认识和端正的态度,积极的态度是做好工作的前提,有助于保持工作激情;最后,我们要忠于职守,善尽职责,敢于负责,这也是对公务人员最基本的要求之一,也是应尽的本份。
二、道德高尚,一个人只有明大德、守功德、严私德,其才方能用得其所。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必须遵守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甘于奉献等道德规范,只有这样,才能取信于民,从而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才能更好的发展国家和民族的伟大事业。
三、严守纪律,铁的纪律是完成使命的根本保证,公职人员必须做到严守纪律,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服务于人民。
四、谨言慎行,谨言慎行是一名公职人员最起码的要求和素养,只有这样,才可以避免因个人失德而印象整个群体形象。
五、业务精湛,我们要善于学习,快速成长,学以致用,敢于创新,不断增长见识,扩宽思路,不断将它有效的与工作实践紧密的结合起来。
六、善于团结,我们应该具备沟通,协调的能力,学会尊重他人,和他人良好的交往,有团队精神,也是决定我们做一件事情成败的必要条件。
其次,王老师讲解了作为一名公职人员的行为规范,即要做到政治坚定、忠于国家、勤政于民、依法行政、务实创新、清正廉洁、团结协作、品行端正,只有把这些践行于实践当中去,在实际生活当中发挥其真正重要的作用。
本次讲座在组织方和各位参训学员的积极配合下取得圆满的成功。我们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各位学员一定可以养成良好的道德素养和行为规范,为基层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文/李淑伟 张新民、图/宣传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