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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等事宜的通知

-2016- 04/15 12:00

各教学单位:

根据《宁夏大学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务工作时间、任务流程》有关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进度安排,结合创新创业学院工作实际,现将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级项目结题答辩验收工作

(一)2015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原称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按照教务处原有关规定继续委托各学院组织专家进行结题答辩验收。

(二)结题答辩验收工作于4月25日前完成。请各学院将结题答辩验收时间、地点于4月20日前发至gu_z@nxu.edu.cn。(联系人:顾珍 电话:2062084)。

(三)结题答辩验收工作结束后,请各学院按照专家评判分数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填报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1)(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填写每个项目的分数及通过情况,汇总所有结题项目资料,项目结题所需资料有:

1.结题报告书(字体:小4号仿宋,双面打印)(附件2);

2.论文(已经发表的论文附期刊封面及目录)及产品设计图(最好是A4幅面)、说明书(概括设计思路、工艺流程及参数);

3.制作的产品及图片等。

(四)为便于将所有成果结集成书,要求所有文本双面打印,请各项目组按论文格式(格式参照宁夏大学学报)整理成果文本(word电子文档),正文字数不超过3000字(含图片、表格等),作为结题资料的附件之一,请指导教师认真做好把关工作。

(五)所有资料由各学院汇总后,请于4月27日前交至创新创业学院综合办公室,其中结题报告纸质文本一式2份(一份交至创新创业学院综合办公室、一份留学院存档),电子文档请打包发至jiuye@nxu.edu.cn邮箱,作品及实物验收后由学院妥善保管。

二、校级重点招标项目、区级和国家级项目结题答辩验收工作

2014年度区级、国家级项目,2015年度校级重点招标项目及拟提前结题的区级、国家级项目的答辩验收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实施,提前结题的项目请于4月19日前将申报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gu_z@nxu.edu.cn。答辩验收定于4月28日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准备结题的项目提前做好准备。

三、审核报账

审核报帐流程近期下发通知,已通过验收合格的各级各类项目,按照项目立项时规定的支出额度和支出范围,依据学校财务最新要求粘贴好合法票据,报账截止时间为5月31日。

四、其它事宜

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启动工作请做好相关工作等候通知。

附件1:宁夏大学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

附件2: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3:宁夏大学2015年度国家级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提前结题申报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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