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中卫校区:
根据《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宁大校发[2016]162号)有关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进度安排,现将我校2015、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一)2015年立项且项目执行期为两年的国家级及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2016年立项且项目执行期为一年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及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通知并组织本院结题项目组填写《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一);项目如有变更请填写《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二)
(二)请各学院负责老师根据申报情况填写《宁夏大学2015年及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三)
(三)国家级及自治区级项目结题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学院及中卫校区根据学院工作安排校级项目结题答辩,并填写《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四)
(四)附件一至附件三请于5月5日前,附件四于6月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纸质版(签字盖章,一式一份)交文萃校区创新创业学院一楼102室王璐老师,电子版材料发送至chuangxin@nxu.edu.cn。
三、审核报账
通过验收合格的各级各类项目,按照项目立项时规定的支出额度和支出范围,依据学校财务最新要求报账,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创新创业学院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docx
附件二: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docx
附件三:宁夏大学2015年及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xlsx
附件四: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项目结题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