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宁夏大学服务地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2017年度宁夏大学服务地方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全校在职在岗教职工;
2.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科研道德、身体健康,具有丰富技术研发与应用推广的能力;
3.申请人须有充裕的项目实施时间,确保项目按期完成且具有与所申请项目相关的前期研发累积、阶段性成果和实践经验;
二、项目类型:
科技开发应用项目与科研成果转化项目两类
三、申报方式与评审:
项目申请人须填写《2017年度宁夏大学服务地方项目申请书》,审核通过后,由大学科技园办公室聘请专家进行评审。
四、资助与立项:
2017年度宁夏大学服务地方项目资助额度由专家视项目具体情况评定。
五、预期成果: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政策研究报告等
六、具体要求:
1.宁夏大学服务地方项目期限为1-3年,起止日期统一为2018年1月—2020年12月。
2.2017年度宁夏大学服务地方项目须提交《宁夏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六份,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贺兰山校区科技综合楼A308室大学科技园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daixiaolin_lucy@163.com。
3.提交时间截止到2017年9月10日 ,逾期不予受理。
4.联系人:戴晓琳 电话:2062625(7625)
七、未尽事宜以《宁夏大学服务地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为准
附件一:《宁夏大学服务地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附件二:宁夏大学服务地方项目申请书.doc
大学科技园办公室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