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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017- 12/11 10:25

各学院及中卫校区:

根据《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宁大校发[2016]162号)有关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进度安排,现将我校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一)2015年立项申请延期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2016年立项且项目执行期为二年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三)2017年立项且项目执行期为一年的国家级、区级以及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工作要求

(一)国家级、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结题,需结题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在各学院负责老师处申请并登记,各学院负责老师根据申报情况填写《宁夏大学2016年及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汇总表》(附件一),项目结题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2017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各个学院于12月29日前自行组织结题,并将结题答辩时间以及地点上报创新创业学院,学校派专家组督导检查。评委打分统一采用《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评审表》(附件二),学院负责老师填写《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三)、《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总结》。

(三)请各学院通知并组织本院校级结题项目组填写《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四);项目如有变更请填写《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五)。

(四)附件一、五请于12月19日前,附件三、四以及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总结于2018年1月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纸质版(签字盖章,一式一份)交贺兰山校区科技楼B406陈瑾老师(2062581),电子版材料、项目结题答辩PPT以及结题答辩现场照片发送至chuangxin@nxu.edu.cn

附件一:国家级区级答辩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二;宁夏大学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评审表.docx

附件三:校级汇总表.xlsx

附件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书.docx

附件五: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变更申请表.docx

 

 

创新创业学院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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