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作为覆盖全国所有高校、面向全体高校学生、影响最大的赛事活动之一的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已经全面启动。我校在第三届大赛中获银奖1项、铜奖2项,为进一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力争在本届区、国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更加优异成绩,现面向全校师生征集参赛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大赛项目征集及校赛选拔工作由创新创业学院牵头,团委、学生处、研究生院等多部门协同配合,各学院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二、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本科生、研究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本科生、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生本科生、研究生)。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本科生、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生本科生、研究生)。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本科生、研究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本科生、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学院、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5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三、激励政策
对于推荐参加区赛和国赛的项目,学校将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予以一定的经费支持,对于在区赛、国赛中获奖的项目,学校将对项目成员、指导老师及学院予以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及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成立相关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大赛组织,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计划,切实抓好大赛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各学院参赛报名完成情况将作为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当中创新创业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
2.广泛动员,主动作为。各学院及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召开动员大会,发动师生积极报名参赛,特别是师生共创项目,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要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及其他各类创业大赛项目组队参加;要深挖校友资源,寻找、动员、帮助符合参赛条件的校友(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既要扩大和提升大赛的参与面和影响力,更要保证参赛项目质量。
3.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及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做好大赛宣传工作,综合运用各类新媒体手段,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要以本次大赛为契机,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与水平。
五、其它事项
请于3月30日17:00前将本单位工作小组名单、参赛项目汇总表交至创新创业学院B406室(地点:贺兰山校区科技综合楼西配楼四楼创新创业项目管理部),电子版发至chuangxin@nxu.edu.cn。
联系人: 陈瑾
联系电话:2062581(内线7581)
宁夏大学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征集汇总表.xls
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科技园办公室)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