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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区级以上项目立项答辩的通知

-2018- 04/03 05:26

各学院及中卫校区:

根据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区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宁教办函[2018]22号)和创新创业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创新创业学院[2018]7号)的要求,经学生自主申报、各学院评审,结合学院评审成绩、2017年各学院项目立项数及执行情况,遴选《银川市网约工合法权益保障问题实证研究》等160项项目参加区级以上推荐立项答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对象

名单见附件

二、答辩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4月4日(周三)13:00

2、地点:贺兰山校区综合楼C段

三、答辩注意事项

1、各项目立项答辩以现场汇报方式进行,其中PPT汇报时间4分钟,专家提问2分钟,请各项目组注意合理安排答辩时间。

2、请各项目组于4月4日12:20前到达答辩教室签到并将汇报PPT拷贝到教室电脑上,以“组别+答辩序号+项目名称命名”(例:“第一组+1+消防机器人”)。

3、请各项目组于4月4日12:20前将《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及《项目简介》(500字以内,四号宋体A4纸打印)一式三份交至汇报教室。

4、答辩汇报开始时间为13:00,逾期未到视为弃权。各项目组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本组别的答辩汇报,本项目答辩时项目成员需全部到场,推荐一人现场汇报,专家提问环节其他组员可以补充。

 

  附件: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答辩分组名单.xlsx 

 

 

 

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科技园办公室)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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