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根据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决定》修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发〔2016〕16号)、《教育部 科技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技〔2016〕3号)》《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宁党发〔2016〕47号)、《宁夏大学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办法(试行)》(宁大校发〔2017〕145)规定,2018年4月4日经宁夏大学协议定价领导小组与石嘴山市陇上鲜种植专业合作社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我校以下科技成果技术许可达成一致,现对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交易双方基本信息
技术持有方:宁夏大学
技术许可使用方:石嘴山市陇上鲜种植专业合作社
许可使用技术:针对瓜类枯萎病固态速溶滴灌专用有机肥及其制备方法新技术
二、技术许可形式
协议定价
三、技术许可期限
许可使用技术方向:技术持有方支付全部技术许可使用费之日起两年
四、技术许可使用费
玖万元整(¥90000元)
公示时间:2018年4月26日-2018年5月17日
联系单位:纪检委(监察审计处)
联系人:陈少念
联系电话:2061117
联系单位: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科技园办公室)
联系电话:2062249
联系人:戴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