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适应国家双创战略,加大对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力度,经我院研究,决定继续立项建设、支持培育一批创新创业学生团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团队
2018年创新创业学生团队的遴选主要来自以下七个方面。
(一)2017年立项建设并通过答辩继续支持的学生团队
(二)入驻校级创客空间工作室的学生团队(平面艺术工作室、3D打印工作室、实体造型工作室、航空科技创新实践工作室、机器人工作室)
(三)入选校级创客空间学生实践平台的学生团队(创客空间运营管理公司、KAB创业俱乐部、大益爱心茶室、“咖啡时间”咖啡屋)
(四)入驻校级创业孵化园的学生团队
(五)“互联网+”大赛宁夏赛区区奖获奖项目的学生团队
(六)“创青春”大赛宁夏赛区区奖获奖项目的学生团队
(七)企业招标项目学生团队
二、建设原则
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三、经费标准
结合学校实际经费下达情况,决定对创新类学生团队给予1万元左右的经费支持,创业类学生团队给予1.5万元左右的经费支持。
四、申报程序
(一)团队申请。
创新项目:我校符合申报条件正式在籍本科、研究生;
1.申请表(附件1、2)一式三份(本人,指导老师签名、学院盖章);
2.团队成员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一式两份(需提供原件进行初审);
创业项目:我校符合申报条件正式在籍本科、研究生;
1.申请表(附件1、2)一式三份(本人,指导老师签名、学院盖章);
2.团队成员身份证、学生证以及公司营业执照(法人需为在校学生)复印件一式两份(需提供原件进行初审);
3.将所有原件及复印件于10月24日前报送至贺兰山校区科技综合楼A308室(电子版发送邮箱:272997324@qq.com)
(二)初审公示。创新创业学院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审核学生身份证、学生证、公司营业执照原件)、组织评审、并将初审通过的学生团队在本学院公告栏及网站内进行公示。
(三)审核支付。创新创业学院和各学生团队签定协议,各学生团队按照有关财务要求,进行经费报销。
五、政策与服务
入选的学生团队,将会享受如下政策与服务保障:
1.择优入选进驻校级创客空间,免费提供创客活动场所。
2.享受不同学科、专业创客交流和共享资源对接服务。
3.通过专家评审答辩的团队,学校提供一定的团队建设和项目经费支持。
4.创新创业团队项目,根据《宁夏大学创新创业学生团队管理办法》(附件3)要求,每年可优先获得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支持。
六、工作要求
各学院及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学生创新创业团队经费申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按程序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我校具备申请条件的学生均能了解政策,在规定时间内自愿申报。创新创业学院将进行认真核查,对经查实虚报冒领创新创业经费的学生,责令退回资金,对学院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资金的,要对有关人员追究责任。
七、联系人
姓名:祁梦娇
电话:2062215
地址:贺兰山校区科技综合楼308室
附件1:宁夏大学创新类学生团队申请表.docx
附件2:宁夏大学创业类学生团队申请表.docx
附件3:宁夏大学创新创业学生团队管理办法.docx
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科技园办公室)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