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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改项目、国家级及区级大创项目收发票据相关事项的通知

-2019- 10/31 05:15

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机构等相关工作的专题会议纪要》(宁大会议纪要【2019】62号)的相关要求,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生科技园办公室、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办公区域于2019年10月1日正式由贺兰山校区科技楼东配楼整体搬迁至金凤校区原继续教育学院楼二楼。现将教改项目、国家级及区级大创项目和校级协同项目票据收发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提交票据 每周周一 8:30--12:00 14:00--17:00

2、领取票据 每周周五 8:30--12:00 14:00--17:00

二、办公地点

贺兰山校区科技楼A302

三、流程

项目组整理票据→指导老师及学院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周一提交票据→工作人员审核票据并登记信息→创新创业学院审核签字→公众号发布已办结项目信息→项目组领取票据→计财处投递。

四、注意事项

1、请各项目负责人注意收发票据时间,其他时间暂不受理。

2、请各项目负责人关注“宁夏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公众号,审核通过并签字的项目信息会第一时间在公众号进行公布。

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科技园办公室)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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