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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设2019级《创新创业导论》课程的通知

-2020- 06/29 11:16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12号)文件要求,我校2018版人才培养方案已将《创新创业导论》设置为通识教育课,并在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面向2018级全体学生开设。为进一步提高教学效果,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特制定2019级本科生《创新创业导论》课程开设方案,具体通知如下:

一、课程介绍

《创新创业导论》是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的通识教育课,2学分,32学时。本课程是各门类专业教育的有机构成,是先导课程,为促进专业学习并开展专创融合等创新创业实践奠定基础。

课程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线上课程选用尔雅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中创新创业相关课程(附件一),线上学习不少于16课时(1学分以上);线下课程采用教师面授的方式,面授16学时(含考试)。

二、课程目标及教学内容

总体目标:通过课程学习使学生掌握创新创业基础知识,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创业意识,提高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将专业知识与创新创业结合的意识和能力。

教学内容:

1、线下面授:教学内容须包含通识内容及学科特色内容。

(1)通识内容:学科前沿、创新思维、创新方法、创新实践(科研、大创项目、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类大赛)等内容。

(2)学科特色:授课教师结合专业特点及人才培养目标设计授课内容。

2、线上课程:各学院根据教学目标及师资情况可选择适宜的课程内容。

(1)本学院授课教师面授内容侧重于基于专业开展创新实践的学院,须选择尔雅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中《大学生创业基础》(李肖鸣,清华大学)课程,学生在线学习创业知识。

(2)本学院授课教师面授内容侧重创业相关知识的学院,可在尔雅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目录中选择创新创业相关课程作为线上学习内容。

鼓励各学院积极进行专创融合探索,根据学科特色合理设置创新与创业的比重,注重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培养。

三、课程考核方式

考核类别

考核内容

总成绩占比

过程性考核

尔雅线上课程

30%-40%

出勤、小组成绩等

10%-20%

期末考核

考试/课程论文/项目计划书并路演

50%

四、课程管理及师资

1、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课程规划、培训师资、督查等工作。具体包括组织课程开设、审核各院教学大纲、审核授课教师资格、组织教师培训、开展教学督查及中期教学检查、期末考核督查及结课材料收集归档等工作。

2、各学院负责课程的组织实施,包括推荐任课教师、制定本学院《创新创业导论》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大纲、教学内容,建设教学资源库、试题库等工作。

3、授课教师由各学院选拔推荐,创新创业学院审核。应具备以下条件:

校内教师:符合《宁夏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规程》要求且应具备教师资格证及讲师以上职称,具有创新创业实践相关经验、专长或具有人社部、教育部、团中央等颁发的创新创业师资资格的教师优先,可跨单位聘任。

外聘教师:符合《宁夏大学聘任校外专家(教师)暂行管理办法》条件且经教务处审核批准的校外教师。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可根据师资情况选择单班授课或合班授课(不超过100人)。

2、各学院应紧密结合本学院专业特点及人才培养目标,制定符合专业特色的《创新创业导论》课程教学目标及教学大纲。

3、各学院应考虑学科专业特色及本院实际情况选拔、聘任教师,负责本学院创新创业导论课程教学工作及相应学分记录与认定。

4、教学工作量将由教务处统一核算,统一发放课酬。

5、各学院于7月1日前报送2019级本科生《创新创业导论》课程开设申报书(见附件二),材料纸质版需由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一份至创新创业学院;电子版发送至chuangxin@nxu.edu.cn。

联系人:陈瑾

联系电话:2062581

附件一:《用尔雅精品在线创新创业课程名录》.xlsx

附件二:《创新创业导论》课程申报书.docx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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