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宁大校发[2020]150号)文件精神及学校有关要求,现对2020年大创项目经费报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对象
2019年立项的尚未结题的国家级、区级项目
2020年立项的各级大创项目
二、收领发票时间及地点
地点:贺兰山校区科技楼A308室
时间:每周一下午2:00-5:30(收票)
每周五下午2:00-5:30(领票)
三、报销流程
学生整理粘贴票据——指导教师签字——各学院负责教师审核登记票据——各学院分管院领导签字——各学院统一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审核签字——各学院领取票据发至学生——网上申报、师生服务大厅投递
四、有关事项
1.所有报销票据均需与项目相关并符合学校财务要求,相关规章制度及表单下载详见宁夏大学计划财务处官网、宁大财务公众号。
2.为提高报销效率,请各学院统一提交票据和登记表(详见附件一),不接受学生个人前来报销;票据登记条(详见附件二)由学生填写并附在票据首页。
3.填写票据粘贴单时,每张粘贴单均需在右上角注明“立项年份+项目级别+项目名称+主持人姓名”;“项目负责人、部门编号、项目编号”无需填写,“报销金额、单据张数”需如实填写且不得有任何涂改;“报销人”处需有项目主持人和指导教师签字。粘贴单填写模板详见“宁夏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公众号下载中心。
4.已付款项需附支付凭证(支付宝付款截图/微信支付截图/电商平台订单截图),需转账的票据需在粘贴单空白处注明“转账”。
5.所有购买物品的发票需在粘贴单空白处注明用途,例:用于XXX实验/调研。
6.报销理工科类实验耗材需在发票空白处签字验收,内容为“经办人:项目参与学生姓名,验收人:指导教师姓名”;报销购买其他实物票据需附签领表,内容包含物品名称、领用人签字、领用时间。
7.报销论文版面费用需附录用通知,专利申请费用需附专利申请代理合同。
8.报销差旅费需填写因公出差审批表(部门填写所在学院、财务编号不填),差旅费、住宿费需符合《宁夏大学国内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三类人员标准。
9.报销打车费需在每张小票上注明来回地点,并填写因公出差审批表,写明打车事由,与项目无关的打车费不可报销。
10.报销与企业产生的各类费用需附协议/合同,并开具正规发票;按照学校财务要求,大创项目经费属于专项经费,不可报销任何形式的劳务费用。
五、其他要求
1.各项目主持人应认真查看报销要求以及学校财务规章制度,减少不合规票据的提交,提高报销效率。
2.请各学院确定专人负责本学院经费报销审核和登记工作,确保报销金额登记正确,防止票据遗失。
3.2020年立项的各级别项目中期检查前可报销项目经费的70%,结题验收合格后,核报剩余经费。所有大创项目组应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学校财务要求及时报账(截止日期2020年11月30日)。
联系人:雒老师
电话:0951-2062581
附件一:大创项目经费报销学院登记表.xlsx
附件二:大创项目经费报销学生登记条.docx
宁夏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科技园办公室)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