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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1- 01/02 05:28

各学院:

根据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工作安排,学校定于三月份开展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一)2019年立项国家级、区级未结题项目

(二)2020年立项国家级、区级已完成项目

(三)2020年立项校级项目

二、时间及地点

(一)校级项目:各学院需在3月14日前组织完成答辩

(二)国家级、区级项目:3月17日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结题流程

(一)结题材料

参加本次结题的各级别项目均需提交《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项目海报(模板见附件一)。项目海报提交电子版,格式为psd。

(二)平台申请

申请参加本次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须在35日前登录管理平台(平台网址http://202.201.128.142/aexp/),申请结题具体操作方法详见https://mp.weixin.qq.com/s/_ylbcoXX-JBwAT_veoKohg(各项目需上传项目成果及海报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

(三)平台审核

各项目指导教师以及学院管理员请及时登录管理平台审批项目结题申请。

(四)学院登记

申请参加本次答辩的国家级、区级项目的负责人须按流程登录管理平台申请项目结题,并在各学院负责老师处登记。

(五)结题答辩

校级项目结题答辩由各学院组织开展,国家级、区级项目结题答辩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开展。

、工作要求

(一)报送材料

1.请各学院于3月5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学院校级大创项目结题答辩时间及地点、推荐一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的国家级和区级项目结题答辩评委信息(姓名+电话+职称/学历)的电子版。

(2)申请参加本次结题答辩的国家级、区级项目名单(附件二)的电子版和纸质版。

2.请各学院于3月14日前在大创平台填报本院校级项目结题答辩结果,并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报送《校级项目成绩汇总表》(附件三)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未参加答辩的项目需在表中注明。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chuangxin@nxu.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请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科技楼A308)。

(二)其他要求

1.请各学院做好2020年度校级大创项目结题成绩及成果的统计上报工作,留存相关材料,做好本院大创项目年度工作总结。学校将对各学院校级项目督查并对结题情况进行抽查,如存在不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将减少2021年大创项目立项名额。

2.本次上报信息将作为证书打印的依据,请各学院核实项目信息后正确填写。项目总人数不超过五人,各项目以大创管理平台上的信息为准,不得擅自增删成员。如需变更成员需于结题前在平台上提交变更申请,否则将无法认定创新实践能力学分。

3.根据《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国家级、区级项目最长执行期限两年,校级项目最长执行期限一年,未按期完成的项目需提交撤项申请书作撤项处理,申请书由指导教师和所在学院签字盖章,于3月8日前将纸质版交至贺兰山校区科技楼A308。无故不参加结题答辩的项目做终止处理,指导教师下一年度无指导资格,项目组全部成员两年内不能再申报或参与各级项目。

联系人:雒鑫

联系电话:2062581

附件一:《结题成果海报模板》.psd

 

 

 

 



 附件二:《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答辩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三:《校级项目成绩汇总表》.xlsx



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科技园办公室)

2021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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