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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1- 09/18 10:52

各学院:

根据《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宁大校发〔2020〕150号),拟对我校2021年立项各级各类大创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1年立项的国家级、自治区级、校级项目

二、检查时间

校级项目:2021年9月22日——10月18日

国家级、自治区级项目:2021年10月20日(周三)

三、检查流程

1.学生申请中期检查

各级项目负责人须在1015日前登录“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综合服务平台”(平台网址http://202.201.128.142/aexp/),点击“我申请的项目”→“中期检查申请”→“提交中检报告”→“初始化中期检查报告”→“填写并上传中期检查报告”→点击页面右上角提交中期检查报告→联系指导教师审核通过。

因特殊原因申请撤项的项目需于10月15日前提交撤项申请书,由指导教师及所在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后交至创新创业学院,无故不参加此次中期检查的项目将做撤项处理并根据管理办法做出相应处理。

2.校级一般项目于10月18日前由各学院组织中期检查。

3.国家级、自治区级项目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将中期检查的时间地点安排及推荐的国家级、自治区级项目答辩评委(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于1010日前发送至chuangxin@nxu.edu.cn。

2.请各学院于1018日前完成对校级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并按照本院校级项目中期检查结果在大创管理平台上进行审批。中期检查未在平台审核通过的项目后续将无法申请结题,请各学院督促学生在平台按时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并及时审核。

3.部分项目信息在立项后有变更,请各学院在填写成绩汇总表(附件)时使用大创管理平台中导出的最新信息,成绩汇总表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序,纸质版签字盖章于1018日前交至贺兰山校区科技楼A308,电子版发送至chuangxin@nxu.edu.cn。

联系人:雒老师

联系电话:2062581

附件:2021年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项目中期检查成绩汇总表.xlsx

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科技园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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