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于3月启动了项目申报工作,目前已完成校级、自治区级、国家级三级项目评审工作,现将立项结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校级一般项目。全校本科生共申报项目1660项,各学院组织答辩,推荐优秀项目为校级项目。
(二)自治区级以上项目。本年度教育厅下拨国家级名额40项、自治区级名额120项,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科技园办公室)依照各学院评审成绩遴选164项进入自治区级及以上项目答辩;收到学生自荐项目120项、经资格审查按比例遴选出53项进入自治区级及以上项目答辩;从全校申报55项创业实践项目中遴选出22项进入自治区级及以上项目答辩。
(三)校级协同项目。本年度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及“学科竞赛”两个专项计划,全校本科生共申报54项,经资格审核,遴选出26项参加了“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专项答辩,18项参加了“学科竞赛”专项答辩。
二、立项结果
(一)《“关注西海固中小学美育教育,为新时代乡村振兴献策献力”——关于西海固地区美育教育的路径研究》等40项(见附件一)推荐为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十七年“红色经典”思政化元素对当代大学生的影响》等120项(见附件一)推荐为2022年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报教育厅备案。
(二)《剧本杀里中国传统戏剧元素的应用研究》等841项(见附件二)立项为2022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三)《乡村振兴背景下隆德县文旅资源开发研究》等23项(见附件三)立项为2022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协同项目。
(四)未被立项为校级项目且在学院评审成绩排名前90%的项目,建议各学院择优立项为院级项目,院级项目由各学院自行管理,结项后全部成员可由学院自行认定0.5个创新学分。
三、项目要求
(一)国家级、区级项目实施时间最长为两年(2022年4月-2024年3月),可提前与本年度校级项目一同结题;校级一般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2022年4月-2023年3月);校级协同项目实施周期为六个月(2022年4月-2023年11月)。各项目超过规定时间未结题,将做撤项处理。本年度立项的国家级、区级及校级一般项目拟于十月组织中期检查,请各项目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各项工作。
(二)各项目负责人须每月在“宁夏大学实践教学创新服务平台”(http://202.201.128.142/aexp/)填写项目进展以及经费使用情况(在平台中点击“我申请的项目”→“立项项目管理”→“进度管理”),未按期填写将影响项目结题、评优及经费报销。
(三)平台审核立项后如需变更项目信息,可由项目主持人在“我申请的项目”→“项目变更申请”处进行填写提交,由导师及所在学院审核通过。
(四)各项目公开发表的成果,第一作者须为项目组成员,宁夏大学为第一单位,且须注明该项目“获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项目编号******”字样(平台审核立项后项目编号将自动生成)。
(五)院级项目由各学院自筹经费并做好项目管理,各学院院级项目立项名单需于5月20日前提交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至chuangxin@nxu.edu.cn。
(六)请各学院加强各项目过程管理,提供必要的支持,监督经费合理高效使用,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并取得高质量研究成果。
四、经费管理
(一)国家级、区级、校级协同项目经费由创新创业学院进行管理,校级一般项目立项后经费由各学院统筹管理。各级项目立项至中期检查前须核报项目经费的40%,中期检查通过后两个月内一次性核报项目经费的30%,剩余30%经费须在结题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核报,未按时报销的经费将收回不予报销。
(二)项目经费的使用需与项目相关并符合学校财务要求。
(三)国家级、区级、校级协同项目报销票据须按照学校财务要求规范粘贴票据,由指导老师在财务系统进行网上报账打印网报单,由项目主持人、指导教师、学院分管领导在网报单“经办人”处签字后,提交创新创业学院登记签字,签字后到师生服务大厅自助服务机投递报销;校级一般项目依照各学院要求进行签字及报销。相关规章制度及表单下载详见宁夏大学计划财务处官网、宁大财务公众号。
(四)为及时接收项目相关的各项通知,请各项目组师生关注“宁夏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微信公众号。
联系人:雒老师
联系电话:2062581(内线7581)
附件:
1.2022年国家级、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
2.2022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
3.2022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协同项目立项名单
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科技园办公室)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