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工作安排,学校定于3月份开展大创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一)2021年立项国家级、区级未结题项目
(二)2022年立项国家级、区级已完成项目
(三)2022年立项校级项目
二、结题时间
(一)校级项目:各学院需在3月14日前组织完成结题答辩
(二)国家级、区级项目:3月15日结题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结题流程
(一)结题材料
参加本次结题的各级别项目均须完成《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在“大创平台”申请结题时可在线下载)、结题成果海报(模板见附件一)、项目成果,并在“大创平台”分类上传项目成果及结题海报后才能申请结题,海报需提交psd格式文件。
(二)平台申请
申请参加本次结题的各级别项目负责人须在3月6日17点前登录大创平台(http://202.201.128.142/nxu1)提交结题申请,操作指南详见https://mp.weixin.qq.com/s/_ylbcoXX-JBwAT_veoKohg 。
(三)平台审核
各项目指导教师需在3月8日前完成项目结题审核,各学院管理员需在3月14日前完成本院所有级别项目结题审核。
(四)区级以上项目申请参加结题
申请参加本次结题的国家级、区级项目的负责人须按要求登录大创平台提交结题申请,并于3月5日前在各学院负责老师处登记,由各学院统一提交本院参加结题的项目名单(附件二)。
(五)结题答辩
校级项目结题答辩由各学院组织开展,国家级、区级项目结题答辩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报送材料
1.请各学院于3月5日前报送以下材料至创新创业学院邮箱chuangxin@nxu.edu.cn :
(1)各学院组织校级大创项目结题答辩的时间及地点。
(2)学院申请参加本次结题答辩的国家级、区级项目名单(附件二)的电子版及签字盖章扫描版。
2.请各学院于3月14日前报送本院校级项目结题答辩成绩表(附件三)的电子版及签字盖章扫描版,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未参加答辩的项目需在表中注明。
(二)其他要求
1.请各学院做好2023年度校级大创项目结题成绩及成果的统计上报工作,留存相关材料,做好本院大创项目年度工作总结。学校将对各学院校级项目督查并对结题情况进行抽查,如存在不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将减少2023年大创项目立项名额。
2.参与本次结题的各级项目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平台结题申请提交及审核,未按时完成的将无法转换创新学分。
3.本次上报信息将作为证书打印的依据,请各学院核实项目信息后正确填写。证书信息须与大创平台保持一致,如需变更成员须于结题前在平台提交变更申请,信息不一致的将无法认定创新学分。
4.国家级、区级项目最长执行期限两年,校级项目最长执行期限一年,未按期完成的项目需提交撤项申请书作撤项处理,申请书由指导教师和所在学院签字盖章,于3月6日前将扫描版发送至chuangxin@nxu.edu.cn;无故不参加结题答辩的项目将予以终止;以上项目均按照《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联系人:雒老师
联系电话:2062581
附件1:《结题成果海报模板下载方式及制作要求》
附件2:《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区级以上项目结题答辩申请汇总表》
附件3:《宁夏大学大创计划校级项目结题答辩成绩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科技园办公室)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