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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自治区级项目立项答辩的通知

-2023- 04/19 02:07

单位

根据我校《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安排,各学院已完成校级项目的立项评审工作,现将国家级、自治区级项目立项答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对象

1.2023年我校大创项目学生自主申报1378项,按学院评审成绩排名遴选出160项参与本次答辩。

2.学院评审合格、学生自荐申请参与推荐项目答辩51项,经资格审核并参照学院评审成绩排名,按比例遴选出21项参与本次答辩。

3.学生自主申报创业实践项目29项,按学院评审成绩遴选进入答辩24项;学生自主申报创业训练项目26项,按学院评审成绩遴选进入答辩20项;共44项创业类项目参与本次答辩。

以上进入本次答辩的项目将差额遴选出国家级、自治区级、校级项目,待答辩结果公示后将统一公布本年度各级别项目立项名单。

二、答辩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26日(周三)13:30

2.地点:贺兰山校区文荟楼一楼(教室号详见分组名单)

三、答辩要求

1.本次立项答辩以PPT答辩方式进行,其中PPT汇报时间5分钟,专家提问3分钟,请各项目组注意合理安排时间。

2.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级、自治区级项目要求修改完善申报书,申报书及答辩PPT中需隐去导师相关信息,细化项目研究计划(实施周期为1或2年)、经费预算(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平均每项支持0.8万元,创业实践项目平均每项支持3万元;自治区级项目平均每项支持0.6万元)、预期成果(需符合管理办法中相应级别结题成果要求)等。

3.请各项目负责人于42417:00前将《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nxdxcxcyjy@163.com,邮件主题及文件名以“组别+答辩序号+项目主持人姓名命名(例:“第一组+1+张三”),电子版申报书中“导师意见”自行填写,“学院意见”暂不填写,注意请勿重复发送。答辩时评委将现场查阅各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各项目无需打印纸质申报书,未按要求提交电子版申报书或逾期未发送的后果自负。

4.答辩汇报开始时间为13:30,请各项目负责人提前十五分钟到达教室进行签到并拷贝PPT,逾期未签到视为弃权。各项目推荐一人进行汇报,评委提问时其他成员可以补充。

四、其他要求

1.各学院需推荐一名答辩评委,要求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并且无指导项目进入本次立项答辩,请各学院于4月21日前将评委信息(姓名、工号、职称/学历、研究方向、电话)发送至chuangxin@nxu.edu.cn。

2.请进入本次答辩的各项目主持人加入以下微信群,以便及时接收相关通知,进群后修改群昵称为“第X组+答辩序号+主持人姓名”,成员及导师无需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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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雒老师

联系方式:0951-2062581


附件1.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自治区级项目立项答辩分组名单

附件2.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自治区级项目立项评审要点


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科技园办公室)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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