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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项目经费报销相关事宜的通知

-2023- 05/16 11:39

各学院:

根据《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宁大校发[2022]199号)文件精神及学校财务相关要求,结合目前学部制、书院制改革情况,为加快专项资金执行进度,尽快完成2023年度校级结题项目剩余经费报销,现对2023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项目经费报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对象及额度

报销对象:2022年立项2023年结题通过的校级一般项目(附件1)

报销额度:一次性报销项目批准经费的30%(附件2)

二、报销账号

部门编号:0000

项目编号:030900002322

注:此账号无需授权,网上报账时直接填写即可。

三、集中收票签字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5月23-24日(由各学院统一报送)

地点:金凤校区国家大学科技园507室

四、报销流程

使用导师账号在财务系统进行网上报账(电子发票需上传绑定)——打印系统生成的日常报销单并整理相关发票及附件——日常报销单“项目负责人”处保持空白,“经办人”处由项目主持人、导师、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各学院管理教师审核票据填写附件3——各学院统一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审核签字——各学院领取票据发至学生到师生服务大厅自助投递机投递,等待财务处理报销。

五、报销要求

1.报销额度:结题项目一次性核报剩余30%经费,各学院结题项目数及可报经费额度详见附件2,各项目需严格按照额度报销,超额票据不予签字,未按时报销的项目经费予以收回。

2.票据整理顺序:票据登记条(每份日常报销单均需附一张登记条,并将登记条横向夹在报销单上方)、日常报销单、发票、支付凭证及其他附件。每份日常报销单与相关附件需用回形针夹好,请勿将所有需要签字的日常报销单夹在同一份票据内,以免出现漏签情况。

3.其他要求:报销论文版面费用需附录用通知,报销差旅费需填写因公出差审批表并放在日常报销单后面(部门填写所在学院、财务编号填写报销账号),劳务费、餐饮费不予报销。有多个报销内容的填报在一个网报业务内即可,差旅报销需单独填报。所有报销票据均需与项目相关并符合学校财务要求,相关规章制度及表单下载详见宁夏大学计划财务处官网、宁大财务公众号。

4.为提高报销效率,请各学院统一提交票据和登记表(附件3),不接受学生个人前来报销;票据登记条(附件4)由学生填写并附在票据首页。

六、工作要求

1.各项目主持人应认真查看报销要求以及学校财务规章制度,各项目导师请严格把关做好网上报帐发票绑定及信息填报,学院请做好票据审核登记工作,减少不合规票据的提交,提高报销效率。我院将根据本次报销情况适当调整各学院本年度立项经费。

2.请各学院确定专人负责本学院经费报销审核和登记工作,确保报销金额登记正确,防止票据遗失。


附件1.2023年度各学院校级项目结题名单

附件2.2023年度各学院校级项目结题数量及经费

附件3.大创项目经费报销学院登记表(学院统一填)

附件4.大创项目经费报销学生登记条(学生填)


宁夏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科技园办公室)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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