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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

-2024- 04/03 03:17

各学院、书院:

根据《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和《关于开展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于2024年2月26日至3月31日组织完成了国家级、区级及校级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一、结题验收基本情况

1.本次结题验收项目共计999项,其中国家级52项、区级147项、校级800项。参照专家小组评审结果,按照《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948项通过结题验收,准予结题;30项因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限期整改;8项申请撤项,予以终止;13项无故未参加答辩,予以撤项。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2.本次结题项目中,22项国家级、12项区级、83项校级项目被评为优秀项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3.从本次验收情况来看,多数项目主持人和项目组成员在教师的指导下,能够按计划组织实施,认真训练,基本完成预定目标;但也有部分项目存在学生参与程度不高、人员变动大、教师指导不到位、实际成果与预期成果有出入、研究成果与研究项目的关联度不大等问题;特别是还有个别项目没有按进度计划开展工作,导致无法达到验收要求。

二、结题后续工作

1.整改材料提交:验收结果为“整改”的项目,剩余经费予以冻结。请项目负责人于4月30日前将项目整改材料、情况说明(由指导教师签字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nxdxcxcyjy@163.com,邮件主题注明“24整改+学院+姓名”,待学校审核通过后,再行使用剩余30%经费。

2.结题证书信息核对:各书院根据结题名单组织信息核对,于4月12日前报送结题项目信息签字确认表纸质版至创新创业学院(金凤校区国家大学科技园507室),信息需与大创平台保持一致,不得擅自修改。

3.经费报销: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请各级项目负责人在5月30日前一次性报销剩余30%经费,逾期不再报销,剩余经费由学校统筹使用。予以终止和撤项项目,不再报销经费,剩余经费由学校统筹使用。财务系统网上报账编号:(校级项目)部门编号0000,项目编号030900002423;(国家级、区级项目)部门编号0607,项目编号030106072302。提交线上审批时需在网上审批单备注栏填写项目信息(立项年份+级别+学院+主持人姓名+已报金额)。

三、其他要求

1.请各书院采用多种形式对结题的各级项目进行宣传、展示,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

2.请各书院、相关项目导师对尚未完全达到预期成果的项目继续跟踪,给予相应的支持帮助,督促按期整改;对优秀项目及有潜力的项目,鼓励指导教师和学生积极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竞赛,继续申报大创项目。

3.学校将对国家级及自治区级项目结题验收中通过率高、优秀率高的书院在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名额上予以倾斜。请各书院切实加强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组织管理与过程监控,不断提高项目成果质量。

附件:

1.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国家级、区级项目结题名单

2.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级项目结题名单

3.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答辩限期整改名单

4.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终止及撤项名单

5.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优秀项目名单


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科技园办公室)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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