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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

-2024- 05/31 08:06

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生申报、各书院评审推荐及学生自荐、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现将立项结果公布如下。

一、立项结果

(一)《清人宫去矜<守坡居士诗集>整理与研究》等44项推荐为202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杨芳灿任职宁夏的仕宦经历与诗文创作》等132项推荐为2024年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上项目报教育厅备案,名单详见附件1。随后将根据教育厅要求组织以上项目在自治区大创平台填报信息,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二)《乡村振兴战略中农村文化振兴的信息化建设探索实践—以宁夏农村地区为例》等831项立项为2024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详见附件2。

项目要求

(一)国家级、自治区级项目实施时间最长为两年(2024年4月-2026年3月),可提前与本年度校级项目一同结题;校级一般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2024年4月-2025年3月)。各项目超过规定时间未结题,将做撤项处理。本年度立项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及校级项目拟于十月组织中期检查,请各项目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各项工作。

(二)各项目负责人须在“宁夏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综合服务平台”(http://202.201.128.142/nxu1/)填写项目进展以及经费使用情况(在平台中点击“我申请的项目”→“立项项目管理”→“进度管理”),未按期填写将影响项目结题、评优及经费报销。

(三)平台审核立项后如需变更项目信息,可由项目主持人在“我申请的项目”→“项目变更申请”处进行填写提交,完成导师、书院、学校三级审核后予以变更。因特殊原因需变更项目主持人导师的项目需提交变更申请表,模板详见创新创业学院官网下载中心。

(四)各项目公开发表的成果,第一作者须为项目组成员,宁夏大学为第一单位,且须注明该项目“获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项目编号******”字样(平台审核立项后项目编号将自动生成)。

(五)请各书院、各项目导师加强项目过程管理,提供必要的支持,监督经费合理高效使用,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并取得高质量研究成果。

经费管理

(一)各级项目立项至中期检查前须一次性核报项目经费的70%,剩余30%经费须在结题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一次性核报,未按时报销的经费将收回不予报销。国家级、区级项目经费报销由创新创业学院进行审批,校级项目经费报销由所在书院进行审批,具体报销账号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二)项目经费的使用需与项目相关并符合学校财务要求及报销流程,相关规章制度及表单下载详见宁夏大学计划财务处官网、宁大财务公众号。

(三)为及时接收项目相关的各项通知,请各项目师生关注“宁夏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科技园办公室)”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各项通知公告。


附件:

1.2024年国家级、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名单

2.2024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


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科技园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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