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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立项大创项目经费报销相关事宜的通知

-2024- 06/04 10:55

各学院、书院:

根据《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宁大校发[2022]199号)文件精神及学校资金执行进度要求,为加快“双一流”专项资金执行进度,现对2024年立项大创项目经费报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对象及额度

报销对象:2024年立项各级大创项目

报销额度:一次性报销项目批准经费的70%,国家级、区级项目批准经费详见立项名单,各学院批准经费标准详见附件1。

二、报销账号

(一)国家级、区级项目

部门编号:0607,项目编号:030206072403

(二)校级一般项目

各书院财务报销项目编号详见附件1。

三、经费执行要求

(一)执行进度

根据学校“双一流”资金执行进度要求,截止6月30日前需完成50%的资金报销,并按照6月30日50%,9月30日70%,10月31日90%及12月15日100%的进度支出,年底清算无结余。未达到进度学校将扣减经费,请各学院、书院督促本年度立项项目师生尽快开展经费报销,各项目指导老师应做好报销填报指导,减少不合规业务的提交。

(二)经费使用范围

校级大创项目经费用于各项目开展研究所产生的、符合学校计划财务处报销要求的支出,截止6月25日未开展报销的项目,各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减额度,调减经费可用于支持优秀项目及大创计划相关支出。

四、工作要求

各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经费执行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校级大创经费核拨依据之一,请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保证经费执行效率。


附件:

1.2024年各书院校级一般大创项目立项数量、经费标准及报销账号

2.校级大创项目经费报销注意事项

3.宁夏大学网上报账系统操作指南

4.宁夏大学财务审批系统操作指南


宁夏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科技园办公室)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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