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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4- 09/18 10:00


各相关单位:

根据《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宁大校发〔2022〕199号),拟对我校2024年立项各级各类大创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4年立项的国家级、自治区级、校级一般项目

二、检查时间

校级一般项目中期答辩:2024年9月18日——10月11日

国家级、自治区级项目中期答辩:2024年10月16日

三、检查流程

(一)学生提交中期检查申请

各级项目负责人须在9月27日前登录“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综合服务平台”(平台网址http://202.201.128.142/nxu1),点击“我申请的项目”→“中期检查申请”→“提交中检报告”→“初始化中期检查报告”→“填写并上传中期检查报告”→点击页面右上角提交中期检查报告→联系指导教师审核通过。

因特殊原因申请撤项的项目需于9月30日前提交撤项申请表(创新创业学院官网可下载模板),由指导教师及所在书院分管领导签字后将扫描版发至chuangxin@nxu.edu.cn,无故不参加此次中期检查的项目将做撤项处理并根据管理办法做出相应处理。

(二)校级一般项目于10月11日前由各书院组织中期答辩。

(三)国家级、自治区级项目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答辩,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书院将校级项目中期答辩的时间地点安排于9月27日前发送至chuangxin@nxu.edu.cn,并于10月11日前完成对校级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按照本院校级项目中期检查结果在大创管理平台上进行审批。中期检查未在平台审核通过的项目后续将无法申请结题,请各书院督促学生在平台按时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并及时审核。

(二)部分项目信息在立项后有变更,请各书院在填写成绩汇总表(附件)时使用大创管理平台“报表中心”导出的最新信息,成绩汇总表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序,电子版及签字盖章扫描版于10月16日前发送至chuangxin@nxu.edu.cn。

附件:2024年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项目中期检查成绩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科技园办公室)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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