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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本科生《创新创业能力实践》课成果申报及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4- 10/31 02:39

书院

根据《宁夏大学创新创业能力实践课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校发〔2020〕195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度《创新创业能力实践》课成果申报及学分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果申报

(一)申报对象

全体在读本科生。

(二)申报时间

2024年11月4日—17日学生在“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成果申报,11月18日-24日各书院创新创业分中心负责老师进行成果审核工作。审核被驳回的项目学生只能进行修改但不能重新申报,因此学生在申报成果时务必在平台选择正确的成果类型。

(三)申报流程

在校本科生登录“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综合服务平台”(http://202.201.128.142/nxu1),点击页面左侧“创新创业能力实践课学分管理”→点击“成果填报”→点击“成果类型”→选择所要填报的成果→根据页面提示填写相应信息→点击“保存”即可完成成果申报,具体操作程序详见“创新成果模块学生端操作手册”(附件1)。

申报要求

1.申报成果类别须符合《宁夏大学创新创业能力实践课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要求,其中,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无需学生申报,项目结项并完成平台审核后自动导入;竞赛无需学生申报,在竞赛系统报名参赛并完成平台审核,赛事结束后平台自动导入;创新创业讲座、短期课程无需学生申报,学校各单位组织的讲座、短期课程由各单位管理员负责导入平台,创新创业学院组织的讲座、短期课程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导入平台。

2.成果申报年份统一填写2024年,证书类、图片类的证明材料须提供高清图或者扫描件;作品类、论文类材料须上传正式发表成果。学生在系统上报的所有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者,按《宁夏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二、学分认定

认定对象

2025届本科毕业生

(二)时间安排

2024年11月25日-12月5日,各书院创新创业教育中心通知2025届本科毕业生在双创实践平台下载“学分认定清单”,核对无误后提交书院,书院对2025届本科毕业生《创新创业能力实践》课学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重点对实践学分尚不满足毕业要求的学生开展帮扶工作,督促、提醒学生参加符合管理办法的各类实践活动获取相应学分。

2025年4月至5月,各书院全面梳理2025届本科毕业生《创新创业能力实践》课学分,并将本书院最终版学分统计表提交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审核无异议后,5月中旬在教务系统录入成绩。

(三)认定标准

根据《宁夏大学创新创业能力实践课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学分核算,累计满3分方可转换为《创新创业能力实践》课百分制成绩,课程合格须包含必修成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或竞赛,否则不合格。

成绩类型

双创实践学分

百分制分数

绩点

合格

等于3分

85分

3.7

大于3分而小于6分

90分

4.0

等于或大于6分

100分

4.0

不合格

总学分小于3分或必修成果为0分

0分

0

、工作要求

(一)请各书院做好创新创业实践成果申报宣传工作,组织本院全体本科生按照文件要求申报创新创业实践成果,按期完成申报工作,过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二)本次成果申报将全面展现我校本科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情况,同时也是学校各级部门统计本科生各类实践成果的数据来源,各书院要高度重视,组织学生按时申报,认真审核、严把数据质量关。

联系人:高春玮 联系电话:2062581

附件:1.创新成果模块学生端操作手册

      2.《宁夏大学创新创业能力实践课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3.创新成果模块教师端操作手册

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科技园办公室)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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