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书院:
根据202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工作安排,学校定于3月份开展大创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一)2023年立项国家级、区级未结题项目
(二)2024年立项国家级、区级已完成项目
(三)2024年立项校级项目
二、结题时间
(一)平台申请时间:2025年1月6日—3月5日
(二)结题答辩时间
1.校级项目:由各书院在3月15日前组织完成结题答辩。
2.国家级、区级项目:由创新创业学院于3月19日组织结题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结题流程及要求
(一)结题材料
参加本次结题的各级别项目均须完成《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在“宁夏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综合服务平台”申请结题时在线下载填写)、结题成果海报(模板见附件1)、项目成果,并在“宁夏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综合服务平台”分类上传项目成果及结题海报后才能申请结题,海报需提交psd格式文件。
(二)平台申请
申请参加本次结题的各级别项目负责人须在3月5日17点前登录“宁夏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综合服务平台”(http://202.201.128.142/nxu1)-点击“我申请的项目”→“结题申请”→“提交结题报告”→“初始化结题报告”→“填写并上传结题报告”→点击页面右上角提交结题申请→联系指导教师审核通过。未按时完成平台申请及审核的项目将无法转换创新学分。
(三)平台审核
各项目指导教师需在3月7日前同步完成项目结题审核,各书院管理员需在3月15日前完成本院各级项目结题审核。
(四)区级以上项目申请参加结题答辩
申请参加本次结题答辩的国家级、区级项目的负责人须按要求登录大创平台提交结题申请,并于3月5日前在各书院负责老师处登记,由所在书院统一报送本院参加结题答辩的区级以上项目名单(附件2)至创新创业学院。其中,2023年立项未结题区级以上项目(附件3)为最后一次结题时间,必须参加本次结题;2024年立项未完成区级以上项目无需申请,按时参加2026年结题验收即可。
(五)结题答辩
校级项目结题答辩由各书院组织开展,具体安排由各书院通知。国家级、区级项目结题答辩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开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申请撤项要求
国家级、区级项目最长执行期限两年,校级项目最长执行期限一年,未按期完成的项目需提交撤项申请表(模板详见创新创业学院官网下载中心)作撤项处理,申请表需由指导教师和所在书院签字盖章,于3月7日前将扫描版发送至chuangxin@nxu.edu.cn。无故不参加结题答辩的项目将予以终止,并进行通报批评。以上项目均按照《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七)结果公布
各书院、创新创业学院组织完成各级项目结题答辩并进行结果公示,最终由创新创业学院统一公布结题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报送材料
1.请各书院于3月7日前报送以下材料至创新创业学院邮箱chuangxin@nxu.edu.cn:
(1)各书院组织校级大创项目结题答辩的时间及地点。
(2)各书院申请参加本次结题答辩的国家级、区级项目名单(附件2)的电子版及签字盖章扫描版。
2.请各书院于3月15日前报送本院校级项目结题答辩成绩表(附件3)的电子版及签字盖章扫描版,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未参加答辩的项目需在表中注明。
(二)其他要求
1.请各书院做好2025年度校级大创项目结题成绩及成果的统计上报工作,留存相关材料,做好本院大创项目年度工作总结。学校将对各书院校级项目督查并对结题情况进行抽查,如存在不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将减少2025年大创项目立项名额。
2.本次上报信息将作为结题证书打印的依据,请各书院核实项目信息后正确填写。证书信息须与大创平台保持一致,学生创新学分及导师教师画像绩效转化均以大创平台信息为准,如需变更成员须由项目主持人于结题前在平台提交变更申请,信息不一致导致无法认定学分、绩效、结题证书信息有误的后果自负。
附件:
1.结题成果海报模板下载方式
2.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区级以上项目结题答辩申请汇总表
3.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项目结题答辩成绩汇总表
4.2023年立项未结题国家级、区级大创项目名单
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科技园办公室)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