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根据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安排,决定启动我校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报:2025年4月14日至4月21日
(二)书院立项评审:2025年4月22日至4月30日
(三)国家级、区级项目立项答辩:另行通知
二、申报须知
(一)项目类型: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详见《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七条(附件1)。
(二)训练期限:国家级、自治区级项目周期为1-2年,校级项目周期为1年。
(三)项目团队:成员需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距离毕业至少有一年时间,研究生不可作为项目成员。每名学生在修业期限内最多只能参与三个项目(含主持)。每个项目指导教师不超过两人,每位指导教师每年最多指导三项。
(四)项目级别:在所有申报项目根据书院校级立项答辩成绩差额遴选项目立项为校级,在校级项目中根据成绩排名遴选优秀项目参加国家级、自治区级立项答辩,根据本年度教育厅分配的名额推荐国家级、自治区级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成员人数应为2-5人,创业实践项目成员人数应为2-7人;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的学生组成团队,跨学院组队项目由项目主持人所在书院组织参加校级立项答辩。
(二)项目选题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分为自主选题类和企业命题类。
1.自主选题类:自主确定选题,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具有创新性或明显创业效果,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难度适中,拟突破的重点难点明确。
2.企业命题类:选择本年度企业命题(附件2)进行申报,需自行与命题负责人联系,双向选择后按照学校要求进行申报,申报时需添加一名校内导师和一名企业导师。
(三)重点支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结合自治区“六新六特六优+N”产业布局,鼓励围绕现代煤化工、新型材料、清洁能源、数字信息、特色农牧业、文化旅游等产业集群相关领域开展创新实践。
(四)2025年度结题答辩未通过、撤项的项目全部成员不能申报或参与本年度项目,指导老师本年度只允许指导1项;无故未参加结题的项目导师本年度无指导资格。
(五)结题成果要求:详见《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附件1),立项后项目类型不能更改,请各项目组申报时慎重确认,参加国家级、自治区级立项答辩须符合相应级别的结题成果要求,各类成果发表第一作者需为项目成员、第一单位须为宁夏大学。
四、申报及立项流程
(一)项目负责人需在4月20日前登录“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综合服务平台”http://202.201.128.142/nxu1(使用宁夏大学信息门户账号及密码登录),选择“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填写项目申报信息并提交审核。
(二)项目指导教师登录“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综合服务平台”,审核项目信息,被驳回修改的项目需由主持人在4月21日24点前重新提交审核,否则系统关闭将无法提交,未按时提交及导师未审核的项目不予组织答辩。
(三)各书院对申报项目组织立项答辩,评审结果在院内进行公示后将项目评审成绩于4月30日前录入平台,并将成绩表(附件3)按照学院、分数由高到低(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排序,电子版及加盖书院公章的扫描版发至chuangxin@nxu.edu.cn。
(四)根据《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各书院组织立项答辩,学校根据答辩成绩择优立项校级项目,其中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原则上不少于5%。各书院最终立项校级项目数量将根据全校申报情况及上一年度各书院项目执行情况确定。
(五)在校级项目中,按照教育厅分配的国家级、自治区级项目名额,根据书院答辩排名和学生自荐相结合的方式遴选项目,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统一公布各级别项目立项名单。自治区级以上项目遴选方式:
1.书院答辩:依据各书院(按学院)答辩成绩排名和区级以上项目结题成果要求,遴选进入国家级、区级立项答辩的项目。
2.学生自荐:能达到区级以上项目结题成果要求,且参与所在书院校级项目立项答辩成绩排名在学院前15%的项目,可自荐申请参加国家级、区级项目立项答辩。自荐项目需填写自荐申请表(附件四)并于4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及加盖书院公章的扫描版发至chuangxin@nxu.edu.cn,邮件主题注明“25自荐+学院+姓名”。
五、工作要求
(一)各书院、学院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宁夏大学创新创业能力实践课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中双创实践学分的相关要求,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学生申报、教师指导大创项目。各书院对本院申报项目组织评审,审查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研究计划、预期成果等,各学院在评委选派及导师动员等方面予以配合支持。
(二)请各书院通知学生,进行项目申报时须在平台如实填写项目成员联系方式、邮箱等信息,保证所留信息正确;并按照本通知中的时间要求妥善安排本院工作,及时提交各项材料至创新创业学院。
(三)申报项目学生及指导教师请关注“宁夏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官网,以便及时查看各项通知及工作安排。
附件:
1.《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2.宁夏大学2025大创计划企业命题信息汇总表
3.校级项目立项成绩汇总表
4.区级以上项目自荐申请书
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科技园办公室)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