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创新创业教育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5- 09/16 09:26

各书院:

根据《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宁大校发〔2025〕104号),拟对我校2025年立项各级各类大创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5年立项的国家级、自治区级、校级一般项目

二、检查时间

校级一般项目中期答辩:2025年9月17日——10月10日

国家级、自治区级项目中期答辩:2025年10月15日

三、检查流程及相关要求

(一)学生提交中期检查申请

各级项目负责人须在924日前登录“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综合服务平台”(平台网址http://202.201.128.142/nxu1),点击“我申请的项目”→“中期检查申请”→“提交中检报告”→“初始化中期检查报告”→“填写并上传中期检查报告”→点击页面右上角提交中期检查报告→联系指导教师审核通过。

因特殊原因申请撤项的项目需于9月26日前提交撤项申请表(创新创业学院官网可下载模板),由指导教师及所在书院分管领导签字后将扫描版发至chuangxin@nxu.edu.cn,无故不参加此次中期检查的项目将根据管理办法做相应处理。

(二)校级一般项目中期答辩

校级一般项目中期答辩由各书院组织进行。请各书院于926日前将校级项目中期答辩的时间地点安排发送至chuangxin@nxu.edu.cn,并于1010日前完成对校级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按照本院校级项目中期检查结果在大创管理平台上进行审批。

中期检查未在平台审核通过的项目后续将无法申请结题,请各书院督促学生在平台按时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并及时审核。

部分项目信息在立项后有变更,请各书院在填写成绩汇总表(附件)时使用大创管理平台“报表中心”导出的最新信息,成绩汇总表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序,电子版及签字盖章扫描版于1013日前发送至chuangxin@nxu.edu.cn。

(三)国家级、自治区级项目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答辩,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2025年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项目中期检查成绩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科技园办公室)

2025年9月16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