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生申报、各书院评审推荐及学生自荐、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现将立项结果公布如下。
一、立项结果
(一)《大数据视域下宁夏形象话语体系构建与传播路径研究——基于多平台UGC的分析》等61项推荐为202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民族交融视域下宁夏老街语言景观研究——以固原隆德红崖老巷子为例》等184项推荐为2026年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上项目报教育厅备案,名单详见附件1。随后将根据教育厅要求组织以上项目在自治区大创平台填报信息,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二)《丝路唐韵:融合AI与游戏化叙事的沉浸式交互教学平台研发与实践》等762项立项为2026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详见附件2。
二、项目要求
(一)国家级、自治区级项目实施时间最长为两年(2026年5月-2028年4月),可提前与本年度校级项目一同结题;校级一般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2026年5月-2027年4月)。各项目超过规定时间未结题,将作撤项处理。本年度立项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及校级项目拟于十月组织中期检查,请各项目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各项工作。
(二)各项目负责人须每两月在“宁夏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综合服务平台”(http://202.201.128.142/nxu1/)填写项目进展以及经费使用情况(在平台中点击“我申请的项目”→“立项项目管理”→“进度管理”),未按期填写将影响项目结题、评优及经费报销。
(三)平台审核立项后如需变更项目信息,可由项目主持人在“我申请的项目”→“项目变更申请”处进行填写提交,完成导师、书院、学校三级审核后予以变更,中期检查后不再予以变更成员。因特殊原因需变更项目主持人或导师的项目需提交变更申请表,模板详见创新创业学院官网下载中心。
(四)各项目公开发表的成果,第一作者须为项目组成员,宁夏大学为第一单位,且须注明该项目“获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项目编号******”字样(平台审核立项后项目编号将自动生成)。
(五)根据学校2026年大创项目经费调整安排,本年度校级项目经费资助标准按学科类别进行调减:人文社科类调整为1000元/项,理学农学类调整为1700元/项,工科类调整为2200元/项。鼓励各学院、项目导师根据项目实际需要,从学院人才培养经费或科研课题经费中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六)各学院可根据本院情况设立院级项目,院级项目实行“自筹经费、自行管理、学校备案”的管理模式,经费使用需与项目相关并符合学校财务要求,项目结题后全部成员可认定0.5分创新学分。院级立项项目名单需报创新创业学院备案,并于6月15日前将项目名单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发送至chuangxin@nxu.edu.cn。
(七)请各书院、中卫校区各学院、各项目导师切实强化项目过程管理,在研究过程中予以充分支撑与保障,同时严格监督经费合理高效使用,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并取得高质量研究成果。
三、经费管理
(一)各级项目立项至中期检查前须一次性核报项目经费的70%,剩余30%经费须在结题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一次性核报,未按时报销的经费将收回不予报销。国家级、区级项目经费报销由创新创业学院进行审批,校级项目经费报销由各书院、中卫校区各学院进行审批,具体报销账号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二)项目经费的使用需与项目相关并符合学校财务要求及报销流程,并按项目申报时的预算类别及比例进行支出,支出额度不得超出项目资助额度。报销时需填写《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报销表》(附件3)随报销凭证一并提交。相关规章制度及表单下载详见宁夏大学计划财务处官网、宁大财务公众号。
(三)为及时接收项目相关的各项通知,请各项目师生关注“宁夏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科技园办公室)”官网发布的各项通知公告。
附件:
1.2026年国家级、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名单
2.2026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
3.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报销表
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科技园办公室)
202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