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5日,由宁夏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编撰的《宁夏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顺利通过专家评审。本次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论证会由宁夏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科技园办公室)主办,宁夏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承办,特邀宁夏科学技术厅(外国专家局)国际人才交流中心副主任赵治瑾,银川凤凰天宇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总经理潘长海,宁夏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党委书记程胜利,宁夏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副院长孙学宏,宁夏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康凌翔等专家参加评审。
本次会议由宁夏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副院长孙学宏担任专家组组长,宁夏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成果转化与奖励办公室主任张龙主持会议,宁夏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全晓虎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该《报告》是由宁夏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团队根据科技部、教育部对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运营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目前宁夏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园区运营实际情况,对园区建设的提出背景、园区建设的必要性、建设方案以及具体实施进度等方面提出分析研究意见,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对园区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
与会专家组经过听取《报告》撰写单位汇报、审阅相关资料、质询、评议等环节最终达成一致。在认真听取了宁夏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全晓虎所作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体汇报后,专家组经过针对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提出质疑并根据《项目可行性论证评估表》填写评估意见及建议,项目实施主体负责解答和收集评估表并汇总评估意见,具体论证结论如下:
1、宁夏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自主创新的重要基地、产学研合作的示范基地、高校师生创业的实践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基地;是高校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创业企业孵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综合性科技创新平台;是高校实现产学研结合及社会服务功能的重要通道;是为科技企业创新创业提供条件和增值服务的机构;是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平台,建设意义重大,十分必要。
2、《报告》材料详实、指导思想明确,定位准确、目标任务及条理清晰、规划布局及经费预算合理;
3、《报告》中提出的轻资产运营、开放共享理念符合科技园自身发展要求和特色,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专家组经评议,一致认为:《报告》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同意通过可行性论证。会后,张龙主任代表宁夏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进行了表态发言。他表示,此次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论证会意义重大,专家组的意见和建议十分中肯,项目组将会进一步认真研究领会各位专家的建议,并根据专家意见推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