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科研单位):
为推进自治区科技成果信息公开,推动科技成果供给端与需求端的精准对接,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自治区科技厅决定面向全区征集 2022 年形成的各类科技成果,并组织人员编制2022年度全区科技成果汇编和重点科技成果摘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应具备的条件
1. 主要包括基础研究成果、应用研究成果、技术开发和产业化成果、软科学成果。
2. 重点成果要求技术水平达到国外国内领先、打破垄断封锁、填补空白或具有重大应用价值。
3. 成果权属明确,成果不涉密或敏感信息,或经过脱密处理。
二、征集范围
1. 国家和自治区各类科技计划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
2. 企事业单位、高校自主研发的科技成果。
3. 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宁创新创业携带的科技成果。
4. 其他来源的科技成果。
符合上述多项要求的同一科技成果只填报一次。已进行登记的科技成果不再填报。
三、填报要求
1. 请各学院(科研单位)高度重视本次征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本部门的科技成果征集组织和统计工作,按要求填报材料,并审核成果的真实性,于 11 月22日前统一将《科技成果信息表》(附件 1)和汇总的《科技成果汇总表》(附件 2)纸质材料报送至宁夏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成果转化与奖励办公室(同时请发送电子版)
2. 征集的科技成果同时要附效益、专利等相关材料和有代表性的照片 3-5 张(1M 以上)作为附件一并报送。
四、联系人
校内联系人:
科学技术研究院成果转化与奖励办公室 张 龙 2062515(7515)
科技厅联系人:
宁夏科技发展战略和信息研究所 徐 昕 5032659
科技厅成果转化与科技服务处 张乃颖 5032368
邮 箱:nxdxscxy@163.com
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433室
附件:1. 科技成果信息
2. 科技成果信息汇总表
宁夏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