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2022年度自治区乡村振兴科技指导员选派和项目申报的通知》(宁科农字〔2021〕17 号)要求,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海原县、同心县、泾源县,具体详见附表1。
二、人员选派
遵循“自主申报、择优选派”的原则,遴选32位乡村振兴科技指导员承担帮扶工作。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内容主要围绕自治区枸杞、葡萄酒、奶产业、肉牛和滩羊、绿色食品等重点产业。
(二)项目实施期限为1年,可组成专家服务团,开展组团式服务,每组3-5人,年度人均服务经费不超过10万元,分配名额详见附表2。
(三)请于2021年11月30日前报送申请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祁梦娇 冯文迪
联系电话:2062249
邮箱:nxdaxscxy@163.com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自治区乡村振兴科技指导员选派和项目申报的通知》
1.县(区)帮扶数村量分配表
2.高校、科研院所服务县区建议表
宁夏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