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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工作要求的通知

-2023- 03/06 10:39

各学院:

为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管理,促进项目发展增强大创项目立项及结题过程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规范答辩形式。大创项目立项及结题答辩一般采用PPT汇报及评委提问形式进行,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项目具体类型增加其他检查方式。

2.制定评审标准。各学院应根据《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宁大校发〔2022〕199号)相关要求,结合本院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学院立项和结题答辩的评审细则,结题时在符合结题基本成果要求的基础上注重研究过程考察,立项时重点考察项目创新性、研究计划是否可行、预期成果等,鼓励创业类项目申报。

3.加强过程管理。各学院应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工作透明、公平公正。在组织答辩时应做到评委回避本人所指导的项目,有必要时可采取盲审、文本初审、现场评审邀请校内外专家等方式;各学院组织完成答辩后需在院内进行结果公示,对提出异议的项目及时进行复核及反馈,确保结果无异议后上报至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科技园办公室)。

4.做好资料留存。各学院应在答辩后妥善留存各项材料,包括现场照片、评分表、项目成果材料等,及时总结学院各类项目数据、成果数据、管理经验等。

5.营造双创氛围。各学院应对本院优秀项目进行宣传报道,组织优秀项目经验分享,鼓励优秀项目持续开展研究、参加相关竞赛。

 

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科技园办公室)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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