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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3年度国家级、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答辩的通知

-2023- 03/07 05:37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度国家级、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答辩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3月15日(周三)14:00

地点:贺兰山校区文荟楼一楼(分组名单及答辩教室详见附件)

二、答辩对象

已申请参加本次结题的:

2021年立项国家级、区级未结题项目

2022年立项国家级、区级已完成项目

三、答辩安排

(一)结题答辩以PPT汇报方式进行,评委将从项目研究方法和研究过程(50%)、项目成果(50%)两方面进行评审,其中PPT汇报时间5分钟,专家组提问时间3分钟,请各项目组注意合理安排时间。

(二)各项目组推荐一人进行汇报,评委提问环节其他成员可以补充。

四、提交材料要求

(一)请各项目组于313日17:00前将《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大创管理平台申请结题处下载),结题海报(psd格式)、论文原文及录用通知(文件名注明投稿刊物名称和期数)、实物类成果照片/视频、其他类型成果电子版以“+序号+项目主持人姓名”命名(例:“第一组+1+张三”),发送至nxdxcxcyjy@163.com。请各项目将本组文件打包发送,附件大小不可超过30M。

(二)实物类成果、已发表论文样刊或复印件(包含封面、目录及正文)、其他类型成果(电子版文件过大不便发送邮件的)需带至答辩现场展示。

五、其他要求

(一)各项目组提交的结题报告及成果材料将作为答辩时的评审材料,请各项目组高度重视,按要求整理提交,未按时提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二)各项目的结题成果海报将整理留存,请按照模板要求填写并提交最终版本的psd格式文件,未按要求填写及提交的将退回重做并取消评优资格。

(三)答辩开始时间为14:00,请各项目提前15分钟到场签到并拷贝PPT,逾期未到视为弃权,各项目组须将手机调至静音在答辩教室观摩学习。

联系人:雒老师

联系电话:2062581


附件1:2023年度国家级、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答辩分组名单.xlsx


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科技园办公室)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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