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学校于2023年2月27日至3月22日组织完成了国家级、区级及校级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一、结题验收基本情况
1.本次参加结题验收项目共971项,其中国家级36项、区级99项、校级836项。参照专家小组评审结果,按照《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947项通过结题验收,准予结题;13项因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限期整改;1项不合格、5项申请撤项,予以终止;5项无故未参加答辩,予以撤项。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2.本次结题项目中,14项国家级、13项区级、86项校级项目被评为优秀项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3.从本次验收情况来看,多数项目主持人和项目组成员在教师的指导下,能够按计划组织实施,认真训练,基本完成预定目标;但也有部分项目存在学生参与程度不高、人员变动大、教师指导不到位、实际成果与预期成果有出入、研究成果与研究项目的关联度不大等问题;个别项目没有按进度计划开展工作,导致无法达到验收要求。
二、结题后续工作
1.限期整改材料提交:验收结果为限期整改的项目,研究经费予以冻结。请项目负责人于4月30日前将项目整改材料、情况说明(由指导教师及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扫描)打包发送至nxdxcxcyjy@163.com,邮件主题注明“23限期整改+学院+姓名”,待学校专家组审核通过后,可报销剩余30%经费。
2.结题证书信息核对:各学院根据结题名单组织信息核对,于3月31日前报送结题项目信息签字确认表纸质版至创新创业学院(金凤校区国家大学科技园507室),信息需与大创平台保持一致,不得擅自修改。
3.经费报销: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请各级项目负责人在5月30日前一次性报销剩余30%经费,逾期不再办理,剩余经费由学校收回。予以终止和撤项项目,不予报销剩余经费,经费由学校统筹使用。校级一般项目由各学院开展报销签字,国家级、区级项目由创新创业学院开展报销签字。报销具体开始时间及报销帐号另行通知各学院。
三、其他要求
1.请各学院采用多种形式对结题的各级项目进行宣传、展示,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
2.请各学院对尚未完全达到预期成果的项目继续跟踪,给予相应的支持帮助,督促按期整改;对优秀项目及有潜力的项目,鼓励指导教师和学生积极参加各类竞赛,继续申报大创项目。
3.学校将对国家级及自治区级项目结题验收中通过率高、优秀率高的学院在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名额上予以倾斜。请各学院切实加强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组织管理与过程监控,不断提高项目成果质量。
附件1.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名单
附件2.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答辩限期整改名单
附件3.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终止及撤项名单
附件4.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优秀项目名单
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科技园办公室)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