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书院:
根据《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宁大校发〔2022〕199号),拟对我校2023年立项各级各类大创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3年立项的国家级、自治区级、校级一般项目
二、检查时间
2023年12月13日——12月22日
三、检查流程
(一)大创平台提交中期检查申请
本次中期检查采用大创平台线上检查的方式,不组织线下答辩。各级项目负责人须在12月20日17点前登录“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综合服务平台”(平台网址http://202.201.128.142/nxu1),点击“我申请的项目”→“中期检查申请”→“提交中检报告”→“初始化中期检查报告”→“填写并上传中期检查报告”→点击页面右上角提交中期检查报告→联系指导教师审核通过。
注:因特殊原因申请撤项的项目需于12月20日前提交撤项申请书(附件1)签字盖章扫描版至所在书院,由所在书院汇总发至chuangxin@nxu.edu.cn,纸质版由书院留档,无故未完成此次中期检查的项目将根据管理办法做出相应处理。
(二)导师审核
各级项目需在12月22日17点前完成导师审核,审核期间如需修改可由导师驳回并在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并完成审核,截止时间过后被驳回的项目将无法再次提交。
(三)书院审核
各书院需于12月26日前完成本书院内各级项目的院级审核。
(四)学校审核
创新创业学院于12月29日前完成校级审核,统一公布撤项项目名单。
四、工作要求
1.请各书院于12月26日前完成大创平台各级项目的中期检查审核工作,督促学生在平台按时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并联系导师及时审核,未按时完成平台中期检查提交及审核的项目将无法申请结题。
2.各书院将本院内申请撤项项目信息汇总统计,填写申请撤项项目汇总表(附件2),于12月26日前将汇总表及各项目撤项申请表打包发送至chuangxin@nxu.edu.cn。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撤项申请表
附件2.2023年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撤项项目汇总表
附件3.各书院创新创业教育分中心联系人
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科技园办公室)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