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书院:
根据宁夏大学2022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及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23级本科生《创新创业导论》通识教育课将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开设。为做好课程开设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简介
(一)课程性质
《创新创业导论》是面向全校本科生开设的通识教育课,2学分,32学时。本课程是各门类专业教育的有机构成,是先导课程,为促进专业学习并开展专创融合等创新创业实践奠定基础。
(二)教学目标
通过课程学习使学生掌握创新创业基础知识,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创业意识,提高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将专业知识与创新创业结合的意识和能力。
(三)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包含通识内容及学科特色内容。
(1)通识内容:创新创业概述、创新创业精神素养、创新创业思维方法、创新创业环境分析、创新创业商业模式、创新创业风险防范、创新创业实操及创新创业实践(创新创业能力实践课学分知识普及、大创项目、创新创业类大赛)等内容。
(2)学科特色:授课教师结合专业特点及人才培养目标设计授课内容。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合理安排课程内容,通识内容与学科特色相融合进行讲授。
(四)课程评价方式
评价类别 |
评价内容 |
总成绩占比 |
形成性评价 |
出勤、课堂作业等 |
10%-20% |
期中测试 |
30%-40% |
终结性评价 |
学习心得(个人)+项目计划书并路演(团队) |
50% |
(五)课程选用教材
课程教材选用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编写的数字教材《创新创业导论》(冯蛟主编,王琳瑛等副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4.1)。授课教师的教材由创新创业学院免费提供,学生教材请各学部通知学生通过学校教材管理系统进行网络征订。
二、课程管理
(一)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课程规划、师资培训、教学督查等工作。具体包括组织课程开设、审核各院教学大纲、审核授课教师资格、组织教师培训、开展教学督查及中期教学检查、期末考核督查及结课材料收集归档等工作。
(二)各学部、学院负责课程的具体实施,包括推荐任课教师、制定本学院《创新创业导论》课程教学大纲、设计教学内容、实施课程教学等工作。
三、授课教师推荐
(一)授课教师由各学部选拔推荐,创新创业学院审核。应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宁夏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规程》要求且原则上应具备教师资格证及讲师以上职称,入选“雄鹰计划”创新创业导师库、具有创新创业实践相关经验、参加过创新创业师资培训、承担过《创新创业导论》课程教学工作的教师优先,可跨单位聘任。
(二)请各学部根据各学院具体情况,推荐授课教师,具体要求如下:
本学部所包含的学院各1-3名授课教师,具体人数根据学院2023级学生人数确定,各学院可根据师资情况选择单班授课或合班授课(不超过100人)。各学部于5月30日前填写2023级《创新创业导论》授课教师推荐表(附件)发送至邮箱chuangxin@nxu.edu.cn,各学院、书院老师也可填写2023级《创新创业导论》授课教师推荐表自荐参加,要求同上。由创新创业学院审核通过后通知授课教师具体授课事宜并在教务平台排课。
联系人:高春玮;联系电话:2062581
附件:2023级本科生《创新创业导论》授课教师推荐表
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科技园办公室)
2024年5月28日